缺席判决是与对席判决相对的,对席判决是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当事人制度的时候,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那么,缺席判决是要公告后才能执行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缺席判决是要公告后才能执行吗

如果缺席判决的,判决书能够送达给当事人的,可以采取其他送达方式送达,如果确实不能送达的,可以考虑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判决书生效以后开始执行。也是公告后才执行。

缺席判决是人民法院仅在一方当事人参与陈述与辩论,并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对争议案件作出的判决。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就无法参与庭审质证、陈述与辩论等诉讼活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缺席判决实际是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的惩罚。因此,只有出现以下法定情形时才能作出缺席判决。

1、《民事诉讼法》143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只能对反诉作出判决,而不得将反诉与本诉一并作出缺席判决。因为本诉部分,法院应当按撤诉处理,但由于被告提出反诉后,本诉原告成为反诉的被告,因此,法院可以针对反诉被告不到庭的行为依法缺席判决。

2、《民事诉讼法》144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3、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4、《民事诉讼法》145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可以公告送达并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仍然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以做出缺席判决。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缺席判决的,判决书能够送达给当事人的,可以采取其他送达方式送达,如果确实不能送达的,可以考虑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判决书生效以后开始执行。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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