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需要将传票送给当事人双方,告知他们相关的诉讼案件的。法院送达传票的方式有六种,其中公告送达是最后一种方式,往往是联系不到人的时候才会采用的。那么,法院传票如何公告送达?华律网小编带你了解公告送达知识。

法院传票如何公告送达?

法院传票公告送达是指是被告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通过公告程序从法律上视为送达。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适用公告程序的条件必须是被公告人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

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

(2)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传票的,应当说明出庭地点、时间及逾期不出庭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决书的,应当说明裁判主要内容;裁判是第一审法院作出的,还应当说明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法院。

(3)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4)人民法院应当在案卷中说明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

在人民法院报之外的报纸公告,一般也需要是正规的政府报纸,如当地省级政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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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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