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权责任中,如果受害人想要起诉加害人,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大都需要受害人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那么,侵权行为主要涉及哪些方面呢?江西律师为你讲解。

侵权行为的分类包括哪些

1、按构成要件分

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1)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

(2)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行为

(3)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4)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5)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6)地上工作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7)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8)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2、按侵害对象分

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

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应掌握一般侵权和特殊侵权的区分标准,应掌握作为侵权和不作为侵权的区分标准,应特别掌握共同侵权的情况:

(1)加害人之间存在共同的意思联络;

(2)加害人之间虽无共同意思联络,但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具有不可分性;

(3)教唆人和实施人共同造成他人损害。共同侵权要求侵权人均存在过错,无意行为不构成共同侵权。应注意区分共同侵权和单独侵权:共同侵权人负连带责任;单独侵权负自己责任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