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诉讼财产保全的案件中,常常出现担保人在担保期间提前转移或者隐匿财产,严重侵犯了他人的权益。那么,担保人在担保期间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担保人在担保期间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需要结合担保方式和债务人是否到期还款讨论。
【网友咨询】
我公司给一家服装公司借款200万元,该笔贷款共有4个担保人,均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到期后借款企业无力还款,其中三个担保人名下没有财产,另有一担保人罗某个人经济实力较强,但是罗某在担保期间将个人名下的财产全部转移到妻子名下,但是罗某和妻子目前没有离婚,请问担保人罗某在担保期间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我公司应该如何通过法律诉讼追回借款?
【律师解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关知识:担保人所承担的责任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三、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如果你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进行法律咨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2]《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