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消费者协议作为居中的第三人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需要签订协议书。那么,消费争议调解协议书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甲方(消费者):

通信地址邮编:

乙方(经营者):

第三方(关系人):

甲、乙双方因XX事项发生争议,经我会调解,达成如下协议:

本协议应于年月日之前履行。

甲方:

乙方(签章):

第三方(签章):

调解人(签字):(投诉单位专用章)

年月日

调解的原则

1、自愿原则。调解应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调解不同于审判,当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时,应终止调解,而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强迫。

2、合法原则。调解活动应在合法的原则上进行,既要有必要的灵活性,更要有高度的原则性,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来“和稀泥”。

调解技巧:

注重细节,巧妙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取得当事人信任是调解成功的前提条件,当事人一般都希望作风正派、精通业务的调解人员主持解决自己的纠纷。因此调解人员在与当事人接触中应当热情、礼貌、态度诚恳、不偏不倚,耐心倾听当事人意见。而在阐述自己观点时,必须用准调解语言,充分引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表述后,再作出相应解释,从细微处入手,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情、言之得法,这样不但能体现调解人员的个人修养和业务水平,同时也能促使当事人快速消除对调解人员的戒备心,建立起信任感,使当事人从心理上感到调解人员是公正的可以信赖的,从而使之自愿与调解人员配合,说明事实真相,分清责任,拿出合情合理又合法的调解意见,尽快解决纠纷。

准确把握消费纠纷主体即双方当事人的个性特征。

调解纠纷实际上是调解人员对双方当事人所做的疏导、说服工作。不同的个性特征,往往决定了当事人对纠纷及调解人员的工作会有不同看法。因而调解人员必须把握住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征,在调解时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例如:对懂法的人应该耐心引导,晓之以理;对文化水平较低、不懂法的当事人,则晓之以法,慢慢地对其讲解法律对其行为是何规定,使其知道该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循循善诱,达成调解。对得理不饶人的当事人,则有理有节地挫伤其锐气;对谦虚和蔼之人亦以其道还之;对强悍者要义正词严,树立调解威信。

调解应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之上。调解不同于审判,当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时,应终止调解,而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强迫。此外,调解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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