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遇到任何困难或需要帮助的时候,有些人第一时间就会去找警察,而如达到立案标准的话,就需要去公安局进行立案,这样警察才能够进入到侦查的阶段,帮助人们将案件侦破或解决问题。但是,公安局立案后能撤销吗?下面就由华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相关的法律知识。

公安局立案后能撤销吗

可以。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关于公安局立案还有许多不懂的话,可以在线咨询华律网律师,本网律师会为你详细解答。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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