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用人单位为了一劳永逸,可能会买断职工的工龄。有的职工为了获得更多的赔偿,或者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可以会主动要求买断工龄。那么,买断工龄申请书是怎样的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XX公司:
申请事项:买断工龄
申请理由:自入职以来,我在这里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沮丧。公司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归属的感觉,使我在这里可以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承蒙各位领导的关心与厚爱,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感谢各位领导的信任、栽培及包容,也感谢各位同事给予的友善、帮助和关心。我带着满身激情来到这里,原打算在我们伟大的国企要有一番作为,现在看来这些远大抱负都将离我远去了。也许我是一个弱者,面对重重压力,我选择了离开。毕竟我不单单是我,我还有我的家庭,有我的父母,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我一辈子要回报的,所有这一切让我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人生,一切的理想和抱负都是过眼云烟,在这繁忙的都市我终将面临选择,虽然这会让我留下终生的遗憾,但是我想干那一行都能为国家作贡献。在这里我祝愿公司不断壮大发展!根据公司的规定,本人申请买断工龄,重谋职业,请领导批准
申请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什么是买断工龄:
买断工龄”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16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72条)。如果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即使不能迅速重新就业,也能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而不存在员工离开单位就没人管的问题,因此也就无须"买断工龄"。但现在仍有一些国有企业无视国家政策法规的明文禁止,在安置富余人员时还采用"买断工龄"的做法。针对这一现象,为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时,严格禁止企业采取"买断工龄"形式将员工推向社会。1999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以‘买断工龄’等形式终止职工的社会保险关系。"1999年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出售国有小型企业中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也强调:"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出售方应在申请出售前征求职工对出售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意见,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在企业出售中终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不得借出售之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职工‘买断工龄‘或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把职工推向社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俗称买断工龄):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对不能胜任者炒鱿鱼);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买断工龄是企业按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的政策。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