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被保险人的人身意外损失,投保人可以为其购买保险合同,当发生意外的时候,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补偿其损失。保险合同是有宽限期的,那么,宽限期内人寿保险合同的效力如何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人寿保险在缴费宽限期内合同依然有效的,缴费宽限期一般是60天。

保险合同的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保险法规定宽限期是为60天。设定宽限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合同的非故意失效。未能如期交纳续期保费,大多并非是投保人故意不按时交纳,而是出现了暂时的经济困难,或因工作繁忙,外出,生病,遗忘等客观而未按时交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保险公司不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必然会导致更多的保险合同中途停效,关进一步增加合同失效和数量,如大多数未能按时交纳续期保费而终止,是会影响保险业务的稳定性,对投保人来说会使其有的保障彻底消失,对双方都是不利的。在宽限期内,即使没有交纳续期保费,保险合同依然有效,果在此期间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要承担保险责任,不过要从给付金额中扣除欠交的保险费。但若过了60天宽限期投保人仍未足额交纳续期保费,则保险合同将会中止。保险中止后,只有提出复效,才会重新恢复效力。另外,短期保险是没有保险宽限期的。

针对投保人在缴费时期可能出现的现金紧张、一时难以筹集保费的情况,各家保险公司都设定了60天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投保人基本上有宽松的时间筹措或向亲朋好友借钱,或调整自身理财计划筹集保费。在宽限期内,保单依旧有效,即使投保人不幸遭遇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或患病住院,保险公司也会给予相应的赔付金。但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后缴付保费,万一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后遭遇事故,保险公司将不作理赔。所以,投保人若一时难以筹集保费,一定要善用“宽限期”,最好能在宽限期内想办法缴付保费,以使保单继续生效。一旦保单由于未缴保费而“半途而废”,那投保人的保险利益就将遭受损失。

保险合同的宽限期是指保险公司对投保人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所给予的宽限时间,保险法规定宽限期是为60天。设定宽限期的目的在于避免合同的非故意失效。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