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享有集体土地的使用权的,此外,如果要修建房屋的,还可以申请宅基地。有的人可能会把农业户口转出去,那么,户口农转非后还有宅基地所有权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宅基地是只有具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能享有的权利。随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丧失,该权利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原来是老家所在村的村民时,应当享有在该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即使当事人转为城镇居民后,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对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

农转非所需材料: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农转非需要的证明材料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高、中级职称证书。

2、岗位受聘的证明材料。

3、学历证书。

4、任职证明(任命书或任职材料)。

5、获得奖励或荣誉证书的材料。

(二)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证明材料需要上述证明本人身份的材料以外,还应补充下述材料。

1、结婚证书及随转人员的农业户口卡。

2、随转在校子女的学校证明。

3、随转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有病子女需有县、市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4、1975年1月1日出生后的第三胎、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第二胎子女需要有准生证或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

5、本人是独生子女,需有当地公安机关和所在区、县、局、总公司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

6、办理第二次婚姻的配偶及随转子女,需有前妻(夫)离婚判决书或死亡证明材料。

以上证明材料,应报原件,同时报送复印件,材料要求清楚整洁,规格整齐一致。

农转非工作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主管领导要实行农转非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农转非管理工作。

1、从事农转非工作的同志必须认真执行农转非的各项政策规定和工作程序,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禁收取农转非人员的任何现金礼物。

2、农转非指标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指标,具有很强的严肃性与约束性。各单位必须在上级下达的指标范围审批,不允许超用、挪用、混用指标,节余指标不可积攒使用。

3、农转非工作的政策与标准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对于违反上述管理办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贿受贿者追究其责任,并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来是老家所在村的村民时,应当享有在该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即使当事人转为城镇居民后,基于对房屋的所有权,仍然对房屋所占宅基地享有所有权,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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