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手机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工具,通过手机,我们可以网上购物,也可以进行在线支付。扫描二维码,就能轻松完成交易。那么,小偷偷换二维码怎么定性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案情简介]

南京某商场的小店抓到个小偷,他把店里的支付二维码偷偷换成自己的,店主直到月底结款的时候才发现,小偷盗窃的数额达到70万元左右。

[法律解读]

这种行为属于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2、客观要件。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诈骗罪并不限于骗取有体物,还包括骗取无形物与财产性利益。根据本法第2l0条的有关规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甚他发票的,成立诈骗罪。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小偷偷换二维码,已经构成诈骗罪,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在线咨询。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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