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企业或外贸企业办理了出口退税的话,该企业会计就需要在账务上面进行相应的处理,保证企业的账务不会过乱,不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那么,出口退税账务处理怎么办?就出口退税的相关知识华律网小编做了详细的内容介绍。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怎么办?
1、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按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原材料/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出口货物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当期应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当期免抵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4、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出口退税与当月报税有关联吗?
按照“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核销地税系统需要什么资料?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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