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都是有隐私的,隐私权是公民的法定权利,未经他人许可,不得偷看、揭露其隐私,否则会承担法律责任。那么,随着手机的普及,如果偷看别人手机短信违法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偷看别人手机短信是否违法

别人的手机短信,属于个人隐私,偷看的话,肯定是隐私了其隐私,是违法的。

隐私的特点

1、隐私的主体是自然人。隐私源于人的羞耻感,故只有自然人才可以成为享有隐私的主体。企业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等经营单位的秘密属于商业秘密,仅与商业信誉和经济利益相联系,与人的羞耻感无关,故企业单位不能构成隐私主体。国家机关的秘密,如审判秘密是公共权力运作的表现,此种秘密的泄露将对机关系统的正常运作产生损害,也与羞耻感无关,故国家机关也不能成为隐私主体。

2、隐私的客体是自然人的个人事务,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个人事务,是相对于公共事

群体事务、单位事务而言,是以具体的、有形的形式表现于外界的隐私,且以特定个人为活动的主体,如朋友往来、夫妻生活、婚外性行为等。个人信息系指特定个人不愿公开的情报、资料、数据等,是抽象的、无形的隐私。个人领域是指个人的隐密范围,如身体的隐蔽部位、日记内容、通信秘密等,隐私的客体是隐私中的“私”的具体表现。

3、隐私的内容即客观方面是指特定个人对其事务、信息或领域秘而不宣、不愿他人探知或干涉的事实或行为。隐私的内容是隐私主体的主观意志作用于客体及客观世界,即主客观因素相统一的过程和结果,也就是隐私中“隐”的表现。

隐私是个人的自然权利。从人类抓起树叶遮羞之时起,隐私就产生了。隐私感是自然人进入人类社会后的第一个表现,它应当产生于人类劳动之前,即在原始人能够进行抽象思维之前,就已产生了类似的意识和感觉。其中,羞耻感及其派生的隐私感是最先表征出来的本能。隐私感是人类羞耻感的表现,它使人从主观意志和客观行为两方面都告别了动物界。无论是相对个人性的隐私,如身体的隐蔽部位,还是明显社会性的隐私。如汇款希望工程、婚外性关系,均是仅凭个人的主观意志即可作为,无须公众或不特定多数人、少数人的协助或配合。因此,隐私的存在,隐私之于社会公众而言是不可剥夺的,这正是自然权利的特点。

隐私的主体是自然人。隐私源于人的羞耻感,故只有自然人才可以成为享有隐私的主体。企业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等经营单位的秘密属于商业秘密,仅与商业信誉和经济利益相联系。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

[3]《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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