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有孩子,孩子还小上幼儿园、小学的时候,家长就会去送送他们,等他们到了学校后再去上班。但是没想到在送孩子的过程中受伤了,那么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的算工伤吗?接下来就随华律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员工在上下班期间顺路接送孩子受伤的算工伤吗

算工伤。根据相关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所以,接送孩子属于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应当认定为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案情】

王某是某电子公司的操作工,每天上班之前都会将儿子先送到位于家和学校之间的公交站,让儿子自己坐公交上学,然后自己再到单位上班。

2015年7月2日,王某像往常一样骑摩托车先送儿子到公交站的路上被一辆小轿车撞伤导致肋骨骨折。

该事故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无事故责任。王某受伤后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自己系上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要求工伤认定。

而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向该电子公司进行调查询问,该公司提出,王某送孩子上学的路线并不是其上班的最合理路线,他是在送孩子上学的路上被车撞的,不能算工伤。

【评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属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情形中的“上下班途中”。

从本案实际看,王某自从儿子上学后每天早上都是先送小孩读书再上班,虽然送完小孩再到单位上班走的不是最近的一条路线,但是近年来已经形成规律,而且单位的大部分同事也清楚王某早上上班前有这个习惯。

所以王某上班路上顺道送孩子上学是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班途中,是从事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因此,王某的情况应该属于工伤。

想要了解更多工伤赔偿详细知识,可点击华律网在线免费咨询,让专业律师来为你提供答案。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