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部队的官兵因工而牺牲或其他情况下牺牲的话,如果被评为烈士的话,其家属可以每个月安全拿到一定的抚恤金,代替他们的养育之恩或是抚养义务等等。那么烈士家属每月多少钱?不少人关注烈士抚恤金的数字。
烈士家属每月多少钱?数字不一定。
定期抚恤金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参照下列标准作出规定:
(一)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家属:
居住农村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5一50元;
居住小城镇的,每人每月不低于55一60元;
居住大中城市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一65元。
(二)病故军人家属:
居住农村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0一45元;
居住小城镇的,每人每月不低于50一55元;
居住大中城市的,每人每月不低于55一60元。
(三)“三属”中孤老的定期抚恤标准应适当高于上述规定的标准。
(四)由原人武部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干部家属享受定期抚恤的,在现有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中央要求提高烈士家属抚恤金标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不断完善烈属抚恤优待政策。
《意见》强调,要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广泛开展纪念烈士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相关法规,研究制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范和标准,完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明确分级保护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和保护管理力度。
《意见》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不断完善烈属优待帮扶政策,进一步强化政府主体责任,逐步提高烈属抚恤金标准,妥善解决烈属生活、医疗、住房和子女教育、就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切实加强优抚医院、光荣院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烈属医疗、供养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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