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属于民事合同,需要双方具有民事主体资格,并且内容要真实合法。那么,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有什么规定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遗赠扶养协议的主体有什么规定

继承法意见第55、56条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

遗赠的相关知识

自然人以遗嘱方式表示在其死后将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人的法律行为。设定遗赠的人称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称受赠人或遗赠受赠人,通过遗赠赠与的财物称为遗赠财产或遗赠物。

遗赠是单方的、无偿的法律行为,只须遗赠人一方作出意思表示即可成立,并不需要征得受赠人的同意。但遗赠不同于生前赠与,必须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具备设立遗嘱的法定要件方为有效。

遗赠是以遗嘱处分自己财产的特殊形式。遗赠与遗嘱继承相同之处在于,二者都是遗产所有权的转移,这种转移也都是在遗嘱人死后开始。二者的区别为:①遗嘱继承人直接从遗嘱人处取得遗产,遗赠受赠人则不直接参与遗产的分配,而是从遗嘱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处取得遗产。根据设定的遗赠,受赠人和继承人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受赠人有向继承人追索遗赠财产的权利,继承人有向受赠人交付遗赠财产的义务。②遗嘱继承人继承遗产,同时负责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受赠人只接受遗赠物,并不接受遗赠人的债务。但继承人只是在清偿债务和扣除必继份以后,才从剩余遗产中交付遗赠财产。如果遗产不足清偿债务,继承人不负对受赠人交付遗赠财产的义务。

遗赠由遗赠人嘱托的继承人或执行人执行。遗赠可以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遗赠,继承人有交付遗赠财产时可以要求受赠人完成遗赠所附的条件。受赠人接受此项财产以后就要受其约束,承担相应义务。中国的司法实践是,对附有公益义务的遗赠,遗赠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有关组织或人民法院可以责令他履行义务,或者追还他所得的财产。如果受赠人放弃受领权利,或被追还所得财产,遗赠财产按法定程序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归国家所有。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如果受遗赠人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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