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执法的过程中,可能会开枪误伤了群众,导致群众受伤。警察因开枪误伤群众了肯定是会接受相关的处罚的,而无辜受伤的群众该怎么办呢?是否能接受相关的补偿?华律网小编带你来了解警察开枪误伤群众怎么办?
警察开枪误伤群众怎么办?
受伤的群众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根据伤情申请国家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
第五十条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赔偿。
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国家承担责任对受害人予以赔偿的制度。国家补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其合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了特别损失,国家对其予以补偿的制度。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昨日下发通知,公布了2015年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涉及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赔偿标准,具体数额为每日219.72元。
据介绍,国家统计局2015年5月27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数额为57346元,比上年增加4967元;日平均工资为219.72元,比上年增加19.03元。
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时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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