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不少人通过网络的方式,发展传销组织。传销是非法组织,依法将予以取缔,并且需要发起人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新型网络传销有哪些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近年来,我国出现影响力较广、性质比较恶劣的传销种类大概有:金融传销、“旅游类”传销、电商传销、“国家工程”类传销、“假冒直销企业”类传销、“假慈善类”传销、“养老类”传销.

1.金融传销

特点: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资”、“××互助社区”、“××财富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2.网络传销

特点: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

3.“旅游”传销

特点: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同时,由于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短时间旅游公司都不可能成为合法的直销。

4.“国家工程”传销

特点: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5.“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特点: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企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天狮、三生、完美、尚赫、罗麦、玫琳凯、新时代、克缇、康婷等发展较好的直销公司均被不法分子假冒过,许多直企每年都会投入很多时间和精力打假。

6.“假慈善”传销

特点: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7.“养老”传销

特点: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网络传销特点

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一些打着“养老”幌子的模式,实则为圈钱圈地,甚至是行骗。

网络传销更具欺骗性。网络传销打着“资本运作”“电子商务”“网络销售”“网络加盟”“私募基金”“股权投资”“网络直销”“网上培训”“点击广告即可获利”等旗号,其宣传不再出现“上线”“下线”“入会费”等字眼,取而代之的是网络管理员、金牌会员、银牌会员等网络流行称谓,具有很强的欺骗性。

网络传销更难预知,发展下线有更大的不确定性。网络传销主要针对中国近5亿网民,而网民的成分复杂,有在校大学生、待业青年、农村青年等。网络传销的组织者们针对网络青年急于创业,打出极具诱惑力的广告,声称加盟后可以事业财富双丰收,进而发展其成为网络传销成员。相对于一般传销“杀熟”式的定向发展下线,网络传销发展下线有更大的不可预知性。

网络传销更难预知,发展下线有更大的不确定性。网络传销主要针对中国近5亿网民,而网民的成分复杂,有在校大学生、待业青年、农村青年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准确辨别传销组织。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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