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的借贷关系非常的频繁,一种大部分借贷都是伴随着担保发生的,但是许多人还是会有这样的疑问,那就是担保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为了解答您心中的疑惑,华律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的知识,为您分析,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在担保中,你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以下五种情况大家需要特别注意:

担保方式不明确

担保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范围约定不明确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即上述所有项目上承担责任。

担保期限规定不清楚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间有什么效力?

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起止时间,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从这种意义上说,保证期间也就是保证责任有效存续的期间,这就是保证期间的积极效力的方面。另外,其还有消极效力的一面,就是在保证期间内发生一定的事实,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将因为保证期间的届满而被免除。

哪些权利可以质押?

(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您总结的关于“在担保中,你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的相关知识,在担保中,你需要注意:1.担保范围是否明确2.担保期限是都清楚3.一般保证中的保证区间有什么规定4.哪些权利可以质押等方面。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进行律师咨询。

相关法条

[1]《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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