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需要找居间人为自己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的,需要与居间人签订居间协议,并且需要给予居间人一定报酬或者费用,那么,如果签了居间协议没付定金有效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了居间协议没付定金有效吗

只要合同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定金只是防止违约造成的损失而设立的,不付定金不影响效力。

二、定金的作用有哪几方面

根据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定金具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首先,定金是通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交付一定数量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履行合同与否与该金钱或其他替代物的得失挂钩,从而促成当事人信守诺言,认真履行合同,这就决定了定金具有担保的功能;

其次,只要发生一方接受另一方定金的事实,就可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因而该种定金又具有证约定金的性质;

再次,给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因而该种定金又具有违约定金的性质。

《认购书》中的立约定金条款实际上是一把双刃剑

购房者在签订带有这种条款的《认购书》时应当谨慎行事,应当事先对所要购买的商品房相关状况以及开发商所提供的购房合同示范文本(包括补充协议)有一个充分的了解,同时在《认购书》中还应当对房屋价格、交付日期、违约责任等重要内容予以明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直接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避免在与开发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由于某些条款达不成一致而无法签订合同,从而损失掉先前向开发商交付的定金。定金是我国《担保法》明确规定的债权担保的一种形式,依其性质和效力通常可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立约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只要合同真实合法,就是有效的,定金只是防止违约造成的损失而设立的,不付定金不影响效力。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

[3]《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一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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