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在遇到村民不愿意征地的时候,往往会不顾法律,擅用手中的权利向村民强行征地。强行征地又得不到补偿,村民肯定是不愿意的,这个时候会与政府工作人员爆发冲突。那么政府强行征地起冲突怎么办?华律网小编为你提供解决方案。

政府强行征地起冲突怎么办

首先,遇到强征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其次,在保全自己的情况下,积极收集证据,为以后的维权做好准备,最后,委托律师介入,收集政府强征强拆的违法点,与政府谈判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因此,当政府违背土地使用人的利益,强行征地,侵犯了公民的权益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政府违法征地将受到哪些处罚

政府此做法是违法无效的。政府若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征地,即为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以下处罚:

1、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2、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

华律网小编提醒您,在政府强行征地的时候不建议农民与他们起冲突,个人的力量单薄,其冲突只会让自己受伤或有其他的损失。

相关法条

[1]《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2]《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3]《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4]《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5]《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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