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赃物赃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应该由国家机关进行追缴,有被害人的,应该退还给被害人,没有被害人的,应该上缴国库,他人不得挪用,私分。那么,如果赃款用于还债能否追回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可以由公安机关追回。因为这不是善意取得。
目前,我国的《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以及我国缔结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等国际公约都已明确规定,在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过程中对于没有争议的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以于犯罪所得的财产应当一律予以没收和追缴。
司法实践中经济犯罪赃物、赃物的追缴事关经济犯罪工作的预防和打击的实效,事关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无论是提高打击重大经济犯罪实效,还是切实提高预防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有组织犯罪的成效,还是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的利益,追缴赃款是首当其冲的任务,俗话说“破案不追赃,等于没破案”。
在实践中,资金转移的隐蔽性、快捷性使得赃款追缴的难度加大。其中对赃款转化为其他财产权益的追缴方式,相关司法解释已予以明确。但是由于有人认为罪犯利用赃款归还欠款的行为符合善意取得,因此对于此类赃款能否追缴尚存在争议。对此,笔者认为对于真实的交易行为(如劳务、车辆、生产资料等交易)产生的欠款进行归还,符合善意取得的立法原意以及其构成要件。但是对于归还并非交易行为产生的欠款(如民间借贷、投融资等),无论是从预防和打击犯罪的角度分析还是从最大限度维护被害人权利的角度来分析,利用赃款归还欠款的行为不能适用善意取得,相关款项应当追缴。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诈骗后抵债的赃款能否判决追缴问题的电话答复》(1992年8月26日),明确规定犯罪分子以诈骗手段非法骗取赃款,即使用以抵债归还了债权人的,也应依法予以追缴。赃款赃物的追缴并不限于犯罪本人,对犯罪分子转移、隐匿、抵债的,均应顺着赃款赃物的流向,一追到底,即使是享有债权的人善意取得赃款,也应追缴。
因为这不是善意取得。无论是提高打击重大经济犯罪实效,还是切实提高预防重大贪污贿赂犯罪、有组织犯罪的成效,还是最大限度保护被害人的利益,追缴赃款是首当其冲的任务。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