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具有秘密性、经济性,企业的商业秘密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第三人在商业交往中知悉对方商业秘密,有保密的义务,双方可以签订保密协议。那么,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是多久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用。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

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只要商业秘密还具有秘密性,就应当保密。

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劳动者对单位的忠实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项商业秘密未被公开,仍然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则知悉该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就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该项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即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期限与商业秘密的存续期限相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依约定。

什么是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也叫“商业机密”,是市场竞争中形成的独特的知识资本和智力产权,包括企业的生产方法、技术图纸、工艺流程、设计方案、产品配方、销售情报、市场信息、客户名单、产销策略、财务数据、网站服务器密码等。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只要商业秘密还具有秘密性,就应当保密。如果商业秘密不再具有价值性,就没有保密的意义了。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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