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在注册的时候,肯定要提供相关的资料给工商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够拿到营业执照。对于第一次注册个体工商户的人来说,肯定不了解具体注册要提供的资料。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个体工商注册需要什么资料。

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个体工商户决定使用名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经核准登记后方可使用。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应当在报送审批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并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报送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个体工商户申请名称登记,经营范围不涉及登记前置许可的,可以申请名称预先核准,也可以与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或者变更登记一并申请办理。有关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程序及提交文件,可以参考《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指南》。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到工商部门领取或相关网站下载)

2、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1寸照片各一份

3、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合同等)

4、如经营者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事项还需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书(到工商部门领取或相关网站下载)

5、如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字号还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核准)

登记依据: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登记条件: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登记事项: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住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经营场所

申请方式: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一)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工商所;

(二)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

(三)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华律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法条

[1]《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2]《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3]《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

[4]《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5]《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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