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的实践中,人们会发现在判决中经常出现并处罚金的字眼,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缴纳。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有些罪犯不能按时缴纳罚金或者更本没能力缴纳罚金,那延迟缴纳罚金或不缴纳罚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没有及时缴纳罚金的罪犯能否减刑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为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未缴纳罚金的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如果罚金不交实行不会加重,但罚金刑会被强制执行。

不缴纳罚金的处理方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由上可知,在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分子的经济情况确定罚金数额之后,如果犯罪分子没有缴纳罚金,那对于减刑有很大的影响。如果您的情况较为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希望您的疑问能得到解答。

相关法条

[1]《刑法》第五十三条

[2]《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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