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单位辞退员工,还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请求,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期限要求,用于工作期间内容的交接与安排。那么,如果用人单位想要在试用期解除与劳动者的合同,需要提前多久呢?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讲解。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

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的“用人单位在解除试用期员工时需要提前多久通知”相关知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劳动者,且必须提供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有效证明。如果你遇到的情况较为复杂,欢迎在本网站进行法律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一对一咨询服务。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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