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的来临,让我们想要为你广大的老师献上一份精美的礼物,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能想到的便是运用法律的手段,为老师们争取更大的权益。下面就让华律网小编为你讲解。
一、福利待遇
《教师法》规定,教师享有寒暑假带薪休假、定期体检,与公务员同等的医疗待遇、培训以及住房优惠等福利。
平均工资——教师工资按公务员标准起步
《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提出,“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此外,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
二、购房福利——教师住房优先优惠
《教师法》第二十八条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三、医疗福利——教师医疗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
对于教师的医疗待遇,《教师法》也有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的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
四、劳动权益被侵犯
【侵权事件】患病教师被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这样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生育权被侵犯
【侵权事件】教师怀孕需排号
据河南电视台报道,中牟县一高中为使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女老师怀孕须排号,如不按规定就开除。
【法律这样说】
《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侵占妇女生育自由的权利,在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六、人身权被侵犯
【侵权事件】教师被袭事件频发
东莞樟木头一所小学的美术老师,因为催学生交作业,竟然被学生打倒在地,住进了医院。近日,媒体还报道了亳州蒙城学生拒交试卷并殴打老师事件。
【法律这样说】
《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伤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维权救济
当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劳动合同法》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申请劳动或人事仲裁。
教师如果对学校的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做出的处理决定不服,则可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教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教师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或者对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作出的处理不服的,可以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如认为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侵犯其根据本法规定享有的权利的,则可以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作出处理。
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的处理后,教师如果还有异议,那么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教育部行政复议机关或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