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是行使国家审判权的专门机关,对于刑事案件,需要依法作出裁判,裁判文书包括裁定书和判决书。那么,什么是第一审刑事裁定书,第一审刑事裁定书范文格式是怎样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第一审刑事裁定书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刑事案件审理和执行过程中的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依法作出处理的书面决定,称为刑事裁定书。

第一审刑事裁定书格式

1、首部

(1)标题。要写明“XXXX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案号。仍按第一审刑事判决书写:“(XXXX)X刑初字第X号”。

(3)当事人的身份事项。如准许自诉人撤诉的裁定,写明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地址、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4)案件由来项。应写为:“自诉人XXX与XXXX年XX月XX日以被告人XXX犯XX罪,向本院提起控诉。”

正文要用简洁、明确的文字,写明裁定书要解决的问题。

2、正文

(1)事实。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简要写明自诉人申请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事实和理由。

(2)理由。驳回自诉的,写为:“本院认为……(简述驳回自诉的事实和理由。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根据,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第X款第X项的规定)。”

准许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写为:“本院认为……(简述是否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理由)。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

中止审理的,写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因……(写明需要中止的理由)。”

终止审理的,写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XXX于XXXX年XX月XX日死亡。据此,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

(3)裁定结果。驳回自诉刑事案件的,写:“驳回自诉人XXX对被告人XXX的控诉”。

准许自诉人申请撤诉的,写:“准许自诉人撤诉”。

中止、终止审理的分别写为:“本案中止审理。”“本案终止审理。”(共同犯罪案件写“对被告人XXX终止审理。”)

3、尾部

(1)驳回自诉的、准予撤诉和按撤诉处理的,交代上诉权。

终止审理的,写明“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审判员、合议庭成员署名、院印。

(3)裁定决定的日期。

(4)书记员署名。

第一审刑事裁定书,主要是在第一审案件中针对程序问题和部分实体问题的法律文书,需要写明首部,正文的事实与理由,已经尾部。裁定书也是可以上诉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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