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实行二审终审制,如果二审判决下来以后,除死刑判决以外,都是终审判决,是不能上诉的。但是如果确实有错误的,可以进行申诉。申诉是有时间限制的,那么,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后多长时间内提出申诉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后多长时间内提出申诉

一般案件都可以延长到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特殊案件可以无限期延长申诉期限——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超过两年提出申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

(一)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二)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三)属于疑难、复杂、重大案件的。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申诉理由:

1、案件所认定的主要事实或重要情节不清楚,缺乏足够的证据为根据,或者认定的案件主要事实和证据与结论之间存在矛盾;

2、发现了新事实、新证据,证明原来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

3、发现当事人伪造证据,或证人作伪证、鉴定人提供假鉴定、翻译人提供假翻译等情况,故意陷害他人,致使案情虚构,与实际情形严重背谬;

4、发现本案的侦查、检察或审判人员犯有渎职罪,故意歪曲案情,徇私舞弊,作出枉法裁判的,等等。

所谓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应作广义的解释,既指适用刑事实体法的错误和严重违反刑事程序法的错误。主要表现在:

1、对行为人的行为在法律认定上发生重大错误,混淆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或者是把合法行为认定为犯罪,或者是把犯罪行为认定为无罪;

2、没有正确适用法律条文,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错误,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没有适用,不应该适用的法律和条文却适用了;

3、案件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从重、加重情节没有加以考虑,因而没有根据法律进行判处和定罪量刑;

4、原判定性、定罪虽然正确,但量刑畸轻、畸重,超出了法定刑界限,显失公正的的;

5、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或发现严重刑讯逼供情形,可能引起错误裁判的,等等。

这些申诉理由为司法人员审查申诉提供了依据,但在实践中,申诉人提出申诉理由不会那么确切,通常都是认为案件认定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认为原判处刑过重或不应判刑,而要求改判、从轻或免除刑罚;或者认为原判判处过轻,而要求加重、从重判处;等等。如果申诉人有足够理由说明这类案情,就具备了申诉理由,司法机关应当接受申诉并立案审查直至再审审理。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并无规定终审判决下来以后多久申诉,只规定了申诉需要在刑罚执行两年内提出,如果有特殊情况的,不受两年期限限制,申诉需要有理由支撑。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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