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生工伤的,公司或者员工需要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那么,工伤认定举证期限是多久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举证期限是多久

公司或员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保部门会向公司或员工发出《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通知公司或员工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15天)向社保部门提交能支持认定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相关证据,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对该通知书的回复分2种情况,第一种认可工伤,提供证明双方具有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盖公章)等,提交能证明工伤发生具体经过的证人证言、现场照片等。第二种情况,不认可工伤,提交工资清单,职工名册,缴社保清单证明受伤人不是公司员工,提交能证实受伤与工作无关,不属于认定工伤的条件的现场证据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范本一:

************(用人单位):

你单位职工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二)款和《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你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不认为是工伤的证据。逾期未提交或者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范本二: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限期举证通知书

德人社伤举证字〔XXXX〕X号

XXX单位:

申请人XXXX年X月X日以“XXXXX”为由,向我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需要你单位举证相关证据材料,请你单位接到本通知15日内将有关证据材料(单位意见,书证、物证、音像资料等)送达我机关。

地址:XXX

联系电话:XXXX

逾期不提供有效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机关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XXXX年X月X日

注:举证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举证单位,一份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留存。

相关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2]《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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