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受害人有人身或者财产损失,可以请求责任方给予金钱赔偿。那么,交通事故无伤残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交通事故无伤残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没有伤残等级,一般没有精神损失费。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

1、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并可以采取一些恰当的紧急救助措施;

2、保护好现场。如果因为救助伤者或恢复交通秩序等原因,需对伤员、车辆的位置进行挪动的,一定要标好位置,以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清;

3、自行达成赔偿协议或者拨打“122”电话报警。

二、交通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

1、现场勘查

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警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交警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行政处罚

需要对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的,行对责任人作出处罚裁决书,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4、组织赔偿调解

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在交通事故中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除非是达到了相应的程度,这个精神损失费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