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申购,从2016年开始,A股新股发行将按新规申购,主要包括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新股发行采用市值申购的方法。着重强调从业相关人员不得接受投资者的全权委托申购新股。下面就让华律网的小编为你细细讲解一下。

2016年新股申购新规则须知:

1、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

2、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3、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4、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单;

5、申购时间:上海9:30-11:30/13:00-15:00,深圳9:15-11:30/13:00-15:00;

6、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 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7、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相关知识--新股申购新旧重要特点:

1、明确取消预缴款机制。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认中签后再缴款。

2、“货到付款”。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确保T 2日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认购资金交收。

3、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将纳入“打新黑名单”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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