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中对一审判决不服需要重新申请上诉的话,必须要进行二审答辩,递交相关的答辩状才可以。但是很多人对于行政诉讼二审答辩状不知道怎么写,华律网小编做了有关行政诉讼二审答辩状范文介绍,你可以看一看了解下。

行政答辩状

(二审上诉人)

答辩人:赵军梅,女,1964年12月21日出生,民族,汉族,承德医学院职工,住火药库沟医学院青工楼341室

被答辩人:承德市公安双桥分局,法定代表人:严忠义,职务局长。住承德市武烈路

第三人:白海涛,男,1959年xx月4日出生,蒙古族,无业,住祥业一期2号楼4-2482室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承德市双桥人民法院(20xx)双桥行初字40号行政判决书

二.依法撤销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公(石)决字【20xx】第xx号《公安行政政罚决定书》

三.判令被答辩人承担二审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一、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上诉书用谎言掩盖事实、回避实质性的四个问题:

1、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的处罚不公、认定事实错误、避重就轻、掩盖事实公然包庇白海涛等人违法犯罪,行政不作为造成短信发的发生。

2.被答辩人办理此案时没进告知义务并剥夺了答辩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我在一审起诉时都不知道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隐藏答辩人签过字的笔录,拿出他们自己抛制的笔录,严重的以全抗法,仗势欺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不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不成立"。

3.一审开庭时,白海涛提交了在双桥公安局复印出来赵军梅举报白海涛与妻子刑事犯罪材料,此行为双桥分局严重的失职和对人民的犯罪。

4.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用技术手段处理过篡改了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根据最高法证据规则,属于瑕疵证据无证据力。

此案的起因是白海涛与妻子李秀芝20xx年3月14在庄严的承德市双桥人民法院砸警车、作伪证,大闹双桥法院,高喊反动口号妨碍执行公务使法院办公秩序一片混乱,扰乱共秩序法院门前断交近两个小时,如此严重的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

二、一审答辩人出事的6组证据充分的证明答辩人举报白海涛和李秀芝违法犯罪事实,和双桥公安分局不作为造成发短信的因果关系。

1号证据3张照片是白海头李秀芝在双桥法院妨碍执行公务时,被法警抓的情形。2.(20xx)双桥刑再初字1号判决书中记录着李秀芝在刑庭做过伪证事实。3.承德市中心医院门诊病志,证明白海涛李秀芝将我打伤的事实。4.承德市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的函,要求双桥区政法委督办白海涛李秀芝砸警车进入程序。5号证据是赵军梅写给有关部门举报白海涛李秀芝违法犯罪的举报材料,一审开庭时白海涛提交的那份。我的举报信为何到犯罪嫌疑人手?应交有关部门查处。6号证据、五位证人都能证明白海涛侮辱、谩骂、殴打过赵军梅。

综上所述、,请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纠正被答辩人程序上违法,被答辩人处罚不公未履行告知义务,提交的证据用技术手段处理过,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上违法,为维护法律的尊严,规范被答辩人的行为,请求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双桥行初字(20xx)双桥行初字40号判决书,撤销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公(石)决字【20xx】第00033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Oxx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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