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可能会拖得很久,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就有可能会被转移,所以很多人就会申请财产保全,避免共同财产遭到相关的损失。那么,二审期间如何申请财产保全?听听华律网小编给出的具体二审期间财产意见。

二审期间如何申请财产保全

在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出台之前,这个问题在我们的法律条文上确实没有详细具体的规定,法律只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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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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