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我们很多人都比较熟悉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的条件也是我们比较熟悉了的,那么在法律上哪些病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哪些病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具体哪些病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法律没有规定,仅规定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以上知识就是华律网小编对“哪些病可以办理取保候审”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2]《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