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很多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群众或者其他人员阻碍执法的情况。那么如果是造成妨碍公务罪的话怎么处理呢?法律上有何规定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妨碍公务罪最轻判决是怎样的及其他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妨碍公务罪最轻判决是怎样的

要看情节是否够得上犯罪。

一、构不上刑事犯罪的话,根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二、如果够得上妨碍公务罪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积极赔偿对方国家工作人员的损失,取得其谅解并出具《谅解书》,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期限:

1、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期限为3日,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可以延长至30日。

2、逮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在拘留期限满之前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起诉: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应在2个月内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

所以,公安机关在不需要补充侦查,移交审查起诉的时间最长为99日。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妨碍公务罪最轻判决是怎样的”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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