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一个很轻的处罚了,这是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那么社区矫正可以减刑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社区矫正人员怎么减刑

我国还没有试行社区矫正,没有考虑到充分运用减刑的手段激励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问题。

一、社区矫正对象的范围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暂予监外执行的,

具体包括: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4)被裁定假释的;

(5)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作为重点对象,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二、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能减刑吗

我们认为对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减刑不应有更高的条件要求,社区矫正是1997年刑法出台多年后才开始引入我国司法实践的,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出台司法解释时,我国还没有试行社区矫正,没有考虑到充分运用减刑的手段激励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问题。因此我们建议对刑法作如下修订,即在刑法第七十八条增加一款,规定“罪犯缓刑期间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或者“缓刑罪犯减刑依前款规定办理”。对1997年《减刑、假释规定》进行修正,将缓刑罪犯的减刑标准与一般罪犯的减刑标准统一。在刑法第七十六条增加一款,缓刑犯减刑后相应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如果在新的考验期限内,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新的缓刑期满,新裁定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如果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对“社区矫正人员怎么减刑”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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