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很多精神病人会有威胁到他人的人身安全的隐患,很多处于精神病发病期的人经常无故殴打他人,给周围居民带来了困扰。这时候就可以对其进行强制医疗,那么强制医疗如何申请?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强制医疗如何申请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303条第2款规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本条第2款规定了强制医疗的申请程序,根据提起的主体不同,分为两种情形:一是由人民检察院根据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提出的申请,二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增加了关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相关规定。“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一、案件范围和条件

(一)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二)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三)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

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具备,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二、决定机关和申请

(一)决定机关

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申请

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三、审理组织及程序

(一)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二)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三)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四)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五)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

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零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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