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伙人的责任承担方式,分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对企业债务以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那么,有限合伙人是什么意思?权利有哪些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有限合伙人的含义

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这些人只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主要权利: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2、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3、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4、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5、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6、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7、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相关法条

[1]《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四条

[2]《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五条

[3]《合伙企业法》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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