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国家的农村土地一般是承包给农民的,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这就说这承包的土地可以算做家庭的遗产,那么要是双亲死亡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谁?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双亲死亡土地承包经营权归谁

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

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个家庭成员。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承包经营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由于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以集体成员权为基础,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不能由该农户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更不能作为该农户家庭成员的遗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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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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