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案件一般都会交由基层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如果审理宣判中之后当事人有异议可以上诉到中级法院,法院等级的不同审理的案件判刑的严重也是不一样的,那么基层法院判死刑合法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基层法院判死刑不合法,不是基层人民法院不能判死刑和无期徒刑,而是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如果案件可能会判无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的话,就会送到中级人民法院去开庭,所以基层法院是不可能做出死刑和无期判决的。

基层法院审监庭的定位

(一)审监庭是人民法院内部,行使审判监督,依法纠错,维护人民法院正确裁判既判力的唯一的合法的机构。

要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离不开审监庭。因为无论是外部的人大的法律监督也好,政协或聘任人民监督员的民主监督或社会监督也好,还是检察院的司法监督也好,均离不开审监庭的内部监督。因为从某种角度上只有内部监督最知情、最直接、最有效。任何外因都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当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产生合理怀疑的时候,只有通过再审才能检验原审裁判的正确性、合法性。基层法院审监庭是辖区国家机关、企业、团体及公民寻求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审监庭是总结审判教训及审判规律的部门。审监庭在切实履行审判纠错职能的基础上,应当充分发挥错案分析评价功能,通过对审监案件的类型化分析,总结原审存在的问题和教训,揭示审判规律,统一司法尺度,使审监工作的效能从个案扩展到类案,从事后纠错延伸到事前防错。

(三)基层法院审监庭的职能从法律层面上呈现出由限制到逐渐扩大趋势。审监庭除了正常行使刑事、行政、民事、商事案件再审外,2012年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28次会议表决通过修正的民事诉讼法,进一步拓展了基层法院审监庭的业务。即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该条规定,突破了本院院长发现本院已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而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限制,为审监庭直接审查受理民事再审案件畅通了渠道,也使基层法院审监庭的审监业务职能进一步加强。同时,2012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基层法院审监庭的职能重新作出界定,增加了三项职能:

(1)程序审查职能。即242条第(四)项: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2)调整管辖职能。即244条:“上级人民法院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的,应当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以外的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由原审人民法院审理更为适宜的,也可以指令原审人民法院审理。”

(3)再审中止权和重新采取强制措施职能。即第246条:“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再审案件,需要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管理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改变了原“刑诉法”中,“人民法院决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外,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的规定(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零七条”)。

(4)协助上级法院审监庭的巡回审理中的传唤、送达及庭审保障工作。上级法院审监庭的再审案件,有相当一部分来自基层,司法实践中基层法院审监庭也确实担当着或履行着,协助上级法院审监庭送达传票、裁定、判决书及协助上级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或开庭的辅助工作。从理论或职能上讲,基层法院审监庭亦应担当起该项工作任务。

审判监督庭是保障基层法院一审案件质量的必要防线,也是基层法院自我纠错的职能部门。所以,合理准确的对其定位才能使审判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公开化,努力开创基层法院审监工作新局面。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