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证明了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一般来说父母的房子一般写的是父母的名字,这样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也是属于父母的,那么儿子是否能够擅自变卖父母的房子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儿子”取得父母房屋所有权的方式,合法有效的情形下,儿子对该房屋所有权享有合法的占有、适用、收益、处置的权利。
“儿子”为该房屋所有权唯一合法权利人的情形下,其有权处置该房屋所有权。不受他人非法干涉。
“儿子”系父母的赡养义务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不履行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否则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父母,有权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支付赡养费用。
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可以代子女购买房产不需子女单独授权,手续也比较简单,但注意啦!父母无权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房产,前提必须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否则,按《民法通则》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相关规定,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无权随意处置被监护人的房屋。房屋产权归孩子所有,必须经过孩子的同意才能卖房。但子女未满18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处置。一般情况,只有等孩子年满18岁后,经孩子同意才能处理这套房子。
那么问题又来了,一定要卖怎么办呢?不等到孩子18周岁就真的卖不了了吗?
不过法律法规对此也有特殊的规定,即允许特定情况下监护人(父母)为被监护人(子女)的利益处置房产,前提是经过全体监护人一致同意,由相关部门出具的孩子需要大额消费的证明,还要对这些事实进行公证,比如为了未成年人的教育,支付出国留学学费,又如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治疗重大疾病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