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之所以缴纳养老保险,是为了在退休后没有工资收入的时候,也能够有一定的退休工资,满足日常生活的需求。那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怎么计算的呢?下面华律网小编提供了一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计算方法,你可以看一看。

【案情简介】

日前,记者从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企业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认证工作即将全面启动。

今年的认证工作以街道为主体,6月24号首批人脸识别设备已配发到街道。目前,吉林市共设立了27个采集点,分别布点于:北极街道、北山街道、东局子街道、丰满街道、高新街道、哈达街道、黄旗街道、江南街道、九站街道、莲花街道、临江街道、龙华街道、南京街道、青岛街道、山前街道、石井街道、泰山街道、铁东街道、通江街道、湘潭街道、新安街道、新地号街道、新吉林街道、兴华街道、延安街道、延江街道、致和街道。

居住在已布点街道的2015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认证具体地点、认证时间以所在街道通知为准。尚未布点街道的退休人员请耐心等候,布点完成后,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将通过媒体第一时间公告布点情况。

【法律解读】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

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

计算公式为: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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