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出租屋内是需要注意一定的人身安全的,毕竟是和一些不认识的人住在一起,近日一男子在出租房内洗澡时,因一氧化碳中毒意外身亡,亲属将出租方告上法庭,索赔54万余元。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出租房热水器洗澡中毒身亡,房东应该赔偿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俞某在南宁与一出租屋的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东同意将房屋内物品(含燃气瓶、燃气灶、热水器、电饭锅等)交由俞某使用。今年2月17日,俞某隔壁邻居闻到俞某房内飘出浓浓的煤气味,遂报警。当警察打开房门后,发现俞某和一女子分别倒在卫生间和房间内,两人均因一氧化碳中毒不幸身亡。

法院审理后认为,俞某租住的房屋由两名被告共同购买,两人在向俞某交付租住房屋时,有义务保证该房屋及附带的燃气热水器等水、电、气等附属设施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然而,出租屋的热水器安装在半封闭式的空间内,仅依靠灶台窗户及排风扇作为主要的空气流通方式,并没有排烟管将有毒气体引出室外。因此法院认定,该热水器不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两名被告因此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还认为,根据南宁市的气候特点以及生活经验,当地群众在使用类似家用燃气热水器时,如能充分打开门或窗,是可以避免一氧化碳中毒发生的。在本案中,热水器排气通道之一的灶台窗户,均被租户用报纸张贴封堵,也没有证据显示事故发生时,灶台的排风扇是开启的。因此,俞某在使用热水器的过程中也未尽到注意义务,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故俞某应承担80%的责任,两被告则承担20%责任。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