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年轻人都会在没有结婚之前就生下了孩子,有的是因为没有到结婚年龄不能办理结婚登记,有的是因为一些其他的原因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就已经有了小孩,对于这样的非婚生育违法吗?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国家干部非婚生育如何处理,违法吗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由于各省的地方性法规就非婚生育的处理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具体对“非婚生育如何处理”,还得按当事人所在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

一般来说,“非婚生育”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未满法定婚龄生育;二是已满法定婚龄未经结婚登记生育。但不管是哪一种,该生育行为均被现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定性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行为,都要接受行政处理,都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习惯上被人称为罚款)。所不同的是,在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中,前者比后者征收的更多。但这一切,仅仅是程序违法。

如果说,在双方离婚并已生育子女的情况下非婚生育的,那就涉嫌超生,涉嫌实体违法。如果一旦被认定为超生(根据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的规定以认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数额远高于以上的两种“非婚生育”,且公职人员除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还得受党纪和政纪的处理,直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如何计算非婚生子女抚养费

1、如何确定抚养费的数额: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2)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3)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3、支付抚养费的时间: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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