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需要当事人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缴纳保证金的,需要打入指定银行帐户。那么,取保候审到期后保证金退吗,不退怎么办呢?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阅读。
取保候审到期后保证金退吗,不退怎么办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等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这是取保候审保证金唯一的目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各项之规定,则保证金会被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是否没收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终是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无关。
综上,保证金的退还日期是在解除取保候审的时候,而取保候审到期,并不一定意味着解除了取保候审,有可能再次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到期保证金还没退,怎么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1、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2、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3、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4、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5、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因此,如果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了相关规定,在取保候审到期后,公安机关是要通知指定的银行退还保证金的,如果公安机关不退还保证金,我们可以向决定取保候审的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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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5]《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