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我们公司财务人员私自将公司10万元转入其个人网银,后他请婚假回家,回家前和另一财务人员交接,接收人未发现问题,现在(过去9个月了)公司查账才发现,他又拒不回公司对账。请问公司该用什么途径来追讨这10万元?他是否触犯刑法?他会承担什么后果?”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员工挪用公司财务怎么处罚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1、非国有企业:

(1)首先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单进行处罚,例如可以开除或赔偿单位损失。

(2)如单位无此类规定,且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可以法院起诉该员工”非法侵占“或”挪用资金罪“,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国有企业或国家单位:

(1)直接以《刑法》中的挪用公款罪进行起诉,使其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相关法条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