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然而,在一些机关单位,仍有个别公务员自认为自己端的是“铁饭碗”,所以工作不认真,不出力,自认为不管怎样也能保住“铁饭碗”。那么公务员可以辞退吗?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公务员被辞退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公务员被辞退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

(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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