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工作5年了,期间换过4家公司。最近他又换了一个公司,可这个公司要求他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为什么这个公司要这个证明呢?接下来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及其他相关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什么时候需要写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员工换工作单位后,有的新公司会要求劳动者出具该证明,主要是为了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由于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有义务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所以作为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不主动开具该证明时,可以主动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相关知识:

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损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二)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损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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