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强制保险,任何保险险种都是有免责条款的,那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什么情况下交强险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根据法律的规定,以下情况下保险公司不用先行垫付和赔偿损失: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相关法律可参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二十一条第二款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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