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夫妻出于私人原因,可能会选择收养小孩。收养孩子后,如果再选择生育自己的孩子,这种情况属于超生吗?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

[案情简介]

3年前的某一天,小沈正在下班的路上往家赶。突然,路边传来断断续续的婴儿哭声。寻声而去,竟然发现旁边的垃圾堆里面有一个被抛弃的婴儿!

“这婴儿应该很久没有吃奶了。”望着这面色青紫、奄奄一息的初生儿,小沈的怜悯之心油然而生,“要不,把他带回家吧”。小婴儿在小沈夫妇的精心呵护之下,生命迹象渐渐恢复了正常,他们给他取了个可爱的名字,叫丢丢。

丢丢在小沈夫妇的身边一呆就呆了三年,而且越大越显得聪明伶俐,特别讨人喜欢,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丢丢与小沈的感情却胜似许多亲生父子,在住宅小区里面,也传为一段佳话。

4 月份,沈家终于传来好消息,妻子小张怀孕了!这个喜讯真是让一家人又惊又喜,可是问题也接踵而来,小沈和小张都不是独生子女,他们可以在收养丢丢的基础之上再生育一个孩子吗?一来,家里人一直都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二来,小沈想着给丢丢添个弟弟或妹妹或许会更热闹些,小沈有收养孩子再生育算超生的疑惑。

[法律解读]

目前全面二胎政策已放开。如果只收养了一个孩子,再生育的,不属于超生。

主要要看收养是否合法,双方是否能出具相关不孕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合法生二胎处理,可以生。只要办理过收养证,就可以申请办理《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表》后再生育。如果没有办理,可将孩子送往社会福利院,或者补办收养证,解决孩子的户籍问题。而收养与生育的先后时间差上面,是没有特别限制的。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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